妻子生育不满一年 丈夫起诉离婚被驳回
来源:司小雷律师
发布时间:2013-03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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妻子生下孩子不到一年,丈夫却以性格不合起诉离婚。1月10日,江西省新干县人民法院对这一起离婚纠纷案作出裁定,驳回男方廖小勇的起诉。
原告廖小勇系新干县金川镇人,2009年5月与同县城的李丽在上海打工时相识, 2009年10月1日二人登记结婚,2010年7月被告生下一女孩。因为两人一起时间较短,婚后双方经常为一些家庭琐事争吵。2010年11月,廖小勇以与李丽性格不合为由,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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